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|
首页 | 上海 | 苏州 | 联系我们
水类
目前还没有信息!
  您现在的位置 : 首页--水类 返回上一页 
字体选择:
水质 词汇 第七部分
2012/5/15
水质 词汇 第七部分
Water quality –Vocabulary Part 7
( HJ 596.7-2010 2011-03-01实施)
 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水质词汇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专为水质特征提供的术语。本标准是对《水质 词汇 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》(GB 6816-86)和《水质 词汇 第三部分~第七部分》(GB 11915-89)的修订。本部分词汇的定义是专为水质特征提供的术语,内容主要包括水质词汇第七部分的术语及定义(包括对应的英文术语),它与目前国内外出版的名词术语可能相同,但应用于不同领域时,它们的定义也可能不同。本部分词汇等效采用国际标准《水质词汇—第7部分》(ISO 6107.7-2006),英文词条与ISO 6107.7-2006保持一致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年10月10日批准、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水质 词汇 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》(GB 6816-86)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、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水质 词汇 第三部分~第七部分》(GB 11915-89)废止。

水质 词汇 第七部分.pdf

友情链接: | EHS环境安全法规网 | 企业常用法规及条款精选 | EHS评价咨询事业部

EHStesting 环境安全检测网  
上海总部:上海市松江区新桥申光路178号  电话:021-64138011 34121020 57659358 64885681  传真:021-23025056   邮箱:ehsservice@163.com  

苏ICP备17005378号-1